一、中国声乐文化“双文化”现象的形成及发展
(一)“双文化”现象的概念界定
1989 年秋,在一次以“新潮音乐创作与文化的认同”为主题的会议中,“双文化”现象初次被提出。20 世纪90 年代,修海林在《关于中国音乐“双文化”现象的若干思考》中对“双文化”概念作了定义,并对“双文化”现象的矛盾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郭建民在《声乐文化学》中也提出,我国声乐文化的“双文化”现象是受内力(社会的变革发展)和外力(西方文化的引入)的共同影响而形成的,二者不断融合、演变,逐渐改变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风格,形成了独特的音乐“双文化”现象。
(二)“双文化”现象在中国声乐演唱技巧中的体现
在声乐文化中,“双文化”现象主要体现为西方美声唱法对我国传统民族唱法的影响。我国传统民族声乐来自民间,是劳动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用歌唱的形式表达情绪、抒发情感的音乐形式,有声音明亮、风格轻松、情绪饱满等特点;而源自西方的美声唱法具有发声自如、音色统一等特征,因为演唱中的发音基本一致,所以,美声演唱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其理论已经极为完善,得到了中国声乐教学工作者的广泛认可。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在一定程度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二者在演唱技巧上又有着不同之处。受“双文化”现象的影响,我国教育工作者将美声唱法的一些理论与方法应用到民族声乐教学中,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使我国的声乐教学有了更加丰富的技巧。中西方声乐文化的相互结合、取长补短,帮助我们建立了更加科学的发声体系,我们可以在运用美声唱法的科学性的同时,保留民族唱法的特色,这使我国声乐教学趋于多元化、全球化。
(三)“双文化”现象在中国声乐作品中的体现
早在远古时期,中国就出现了由人们在劳动过程中通过语言和歌词来表达情感的音乐文化。在春秋战国时期,《诗经》作为中国诗歌的总集,收集了大量民间诗歌,并配以优美的旋律,这些诗歌反映了爱情与生活、压迫与反抗、徭役与战争、婚姻与风俗等内容。到了汉朝,随着汉乐府的设立,“民歌”和“相和歌”相继出现;秦汉时期的“清商乐”,唐朝的“梨园”,宋朝的“说唱音乐”和“杂剧”,元朝的“元曲”,通过文人雅士的记录和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使古老的音乐得以传承和发展,形成了中国民族声乐的雏形。在中国近代“新音乐”文化的推动下,中国声乐作品在“双文化”现象的影响下,歌曲风格和作曲技法有了很大的不同。在歌曲风格方面,中国声乐作品内容更贴近群众生活,传播速度较快,也有一些以古文诗歌为题材的歌曲,这些歌曲既保留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特性,又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而从作品的旋律、和声及调性等方面来看,中国近代的很多声乐作品都采用了西洋音乐的作曲方法,节奏鲜明、和声丰富、曲式结构规范。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赵元任与刘半农创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旋律舒缓浪漫、意蕴悠长,时至今日还广为流传。
二、“双文化”语境下普通高等院校声乐教学的现状
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教学虽然基于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方式,但又与专业音乐院校有所不同,普通高等院校更加重视教学方法。但是,普通高等院校的导师大都毕业于音乐类院校,并且多有海外留学的经历,所以,他们在教学过程中更加重视学生对表演技能及美声唱法的运用。在选取声乐作品时,这些教师也偏向于以西方艺术歌曲为主,对中国优秀传统民族声乐作品的选用比较少。
(一)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
在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音乐表演培养方案中,声乐是一门必修的技能技巧课。把笔者工作的长春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与专业艺术院校沈阳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二者无论在课程设置方面还是在人才培养定位方面都有很大不同。专业音乐院校注重表演,而普通高等院校更注重理论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声乐教材选用现状
据笔者了解,我国普通高校在声乐教材的选用方面较为混乱,基本上是声乐教师根据个人掌握的声乐曲目进行选用,还有些院校的教师根据个人经验自行编写教材,这些教材往往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也不能体现人才培养的需求,更不用谈教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普通高等院校声乐教学存在的问题
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仿照音乐专业院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授课方法、教学内容、艺术实践的安排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既不能体现师范类教学的培养目标,又不符合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规律,没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致学生在就业时出现在中小学任教缺少组织教学能力,在专业演出团体中舞台经验不足等尴尬问题。
(四)专业课程设置存在问题
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课在课程设置上参考了专业音乐院校一对一的课堂模式,每次上课教师只面对一个学生,虽然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针对性地教学,但教师在教学内容上更注重演唱技巧的教授,这一模式不能体现课堂的互动性,教师也不能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知识的传递。
(五)专业考试存在问题
大部分普通高等院校的音乐专业都是通过考试对学生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形式较为单一,课堂与实践脱节,导致学生缺少舞台实践经验。
(六)教材选用存在问题
笔者通过调研,对东北三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调查结果如下。
通过上述表格可以看出三个问题:第一,目前东北地区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在教材选用上是以省编及自编为主,国编为辅;第二,所选用教材大都是声乐作品选集,没有基础理论教材和教学法教材;第三,所选用教材有重复的现象,曲目大同小异,不够严谨规范。
三、“双文化”语境下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改革设想
近年来,国家对美育的发展高度重视,在“双文化”语境下,教育部已经对美育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提出重视普及艺术教育,重视艺术师范教育,加快改革步伐,优化课程设置,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不仅要站好舞台,更要站稳讲台。就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来看,声乐教师以专业音乐院校声乐歌剧系毕业或是留学生为主,他们主张声乐教学应该用美声的方法,主张全盘接受西方艺术的形式,也有一部分教师主张在保留我国传统民族元素的基础上融入西方声乐教育。中国音乐文化有几千年的历史,有深厚的文化渊源,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教学既要保留传统特色,又要与世界声乐接轨,教育理念要与世界相通。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一)课程设置的科学性
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应在小组课的基础上加强声乐集体课教学,增加舞台实践课程,在培养学生参与独唱演出和比赛的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教学能力的辅导和训练,使学生全面发展。由于普通高等院校更重视文化课成绩,音乐表演专业的新生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和复读生,年龄相差不大,声音条件中等,在声部上以男高音、女高音为主,声音的状态和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统一,较适合开设集体课。声乐教师可以针对学生们普遍出现的问题选择一些适合的发声练习、气息练习。在教学方式上,应重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在训练学生技巧的同时,也应讲授如何教学。
(二)评价形式的合理性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课现有的评价形式是学生演唱几首声乐作品,教师对学生的演唱技巧和艺术表现进行打分,教学条件好的学校会在礼堂或音乐厅进行考试,教学条件一般的学校的考试地点设在教师琴房,这样的考试既没有让学生增加舞台表演或比赛经验,也缺少理论知识及教学实践的内容。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课的课程评价应包含声乐演唱、教学实践、理论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理论知识考核应通过试卷或者报告的形式体现,教学实践考核应以学生的声乐教学设计、教案编写和说课等形式进行。
(三)教材选用的实用性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存在差异性,因此,选用的教材应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要重视教材的理论基础内容。2017 年9 月,教育部与吉林省签署了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加快了高校音乐专业课程改革的步伐,推荐了一些相对成熟的声乐基础理论教材,如《声乐艺术教学新学科丛书》《声乐艺术教育丛书》《声乐曲选集》等,这些教材内容由浅入深,紧跟时代步伐,具有科学性和时代性,教师能在教学过程中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四、结语
在“双文化”语境下,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表演与教学和西方声乐文化并存、融合发展,最终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轨迹。在“双文化”的大环境下,国家越来越重视传统音乐文化教育,这就意味着,普通高校声乐教学不仅要保留现有的西方音乐文化特色,还应该传承我国传统的声乐文化。对西方声乐文化,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教育理念上,普通高校不仅要与世界相通,更要面向世界,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声乐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