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遵循以生言性的路径,《荀子》以情欲为人性之本,将人性论与形而上相剥离。由于人的欲望具有共同性,在欲多物寡的情况下,人性之“恶端”必然勃发。“恶端”是客观的,但它不是“原罪”,也不是人性中的一个部分或因素,而是一种诱因,一种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的必然趋势。《荀子》由自然性的性伪分导出社会性的性伪合,再由性伪合而申礼治,其人性论的实质是性有恶端可化论。在《荀子》,化性起伪的“化”不是改变而是教化之意,性伪合依旧立足于性伪分。
【关键词】
性;恶端;伪;化;礼治
之所以以“《荀子》人性论的实质及逻辑理路”而非“荀子人性论的实质及逻辑理路”为题,是因为本文研究的不是荀子这个思想家的人性论,而是流传于今、名为《荀子》这部著作的人性论。冯友兰在论述荀况与《荀子》的关系时提到:“先秦传下来的私人著作,题为某子某子者,都是经过汉朝人,特别是刘向、刘歆编辑过的。题为某子,意思不过是说,这是以某人为首的某一个流派的人所作的文章。它实际上是一个总集,不是一个人的别集。所以其中有前后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的观点和论点。”
①
《荀子》中的部分篇章尤其是《大略》以下五篇可能出自荀学后人,以《荀子》为题,可能在表述上更加严谨。同时,以《荀子》而不是以荀子为题,也在相当程度上避开了作者考证能力欠缺的局限。从《荀子》而非荀子的视角出发,其人性论的逻辑理路如下:
一、《荀子》的人性论遵循着
以生言性的路径展开
是否具有形而上的性质,是人性论问题的重要前提。《荀子》的人性论遵循着以生言性的路径展开,其性不具备形上的含义。关于什么是人性,《荀子·正名》认为: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
王先谦认为此句中“‘性之和所生’当作‘生之和所生’。此‘生’字与上‘生之’同,亦谓人生也。两‘谓之性’相俪,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生之不事而自然者谓之性”
②
,意为人生下来之所以这样的叫作性,不经人为的努力而自然形成的东西才可以叫作性。这种解释符合荀子的本意。《荀子·性恶》明确指出:“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这种对人性的阐释,立足于人性的自然本能而排除了形而上的特色。梁启雄认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的“性”,是“指天赋的本质,生理学上的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的“性”,是“指天赋的本能,心理学上的性”
③
。不论是本质还是本能,都是指人的生理学与心理学意义上的性,都是天赋自然的、不加人为的属性,这种性当然不具有形而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