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贸易战;反制手段;多维打击;经济制裁
引言
随着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贸易体系得以构建,但美国与各经济体的贸易摩擦仍时常发生,而欧共体(欧盟)、日本、及苏联(1992年后为俄罗斯)的经济体量可观,也有一定的反制能力。本文以研究美国与上述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战为基础,分析目前不断升级的中美贸易战过程中我国的反制能力。
一、美欧贸易战回顾与分析
(一)20世纪70年代农产品及钢铁领域贸易战
1967年欧共体成立后,统一共同体内政策利好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逐渐从农业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进而影响到美国的出口市场,美国对欧共体的指责也从征收高额关税等“贸易保护行为”转为出口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上。在钢铁领域,美国七家钢铁企业以西欧钢铁公司接受政府补贴、并以低于成本以下的价格向美国倾销钢材为由,在1982年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反倾销”与“反补贴”诉讼,启动了钢铁领域的贸易战。
(二)20世纪90年代初公共采购领域贸易战
欧共体在1993年1月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商品的法令,要求欧共体成员国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欧共体自身生产的产品。针对这项规定,美国也禁止其政府采购欧共体生产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双方于1993年4月21日关于机电设备市场的开放达成一致,尽管此后双方在部分领域仍在互相进行制裁,但保持了斗而不破的状态。整体看,美国由于相关领域垄断厂商市场在国内市场的控制力强,成本端优势较明显,在该贸易战中受到的损失显著低于欧共体。
(三)21世纪初钢铁贸易战
2002年3月,在全球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美国以欧盟钢铁进口违反“201条款”为由,对大多数种类钢材进口征收为期3年最高达30%的关税。受此影响,欧盟钢材出口量大减,并做出反制措施——同年3月27日通过了临时钢材保障措施,决定对进口钢材征收最高达26%的关税,同时进行进口配额制度。另外,欧盟联合其它七国也通过向WTO申诉及提高相应关税税率进行反制。
二、美日贸易战回顾与分析
日美贸易战肇始于1960年代,激化于1970年代,高潮于1980年代,基本上跟日本制造业的重生、崛起、鼎盛三个阶段相契合。
(一)六次行业贸易战
1.纺织品战(1957年-1972年):日本纺织品开始抢占美国市场,是最早进入美国贸易保护者视野的日本商品。1957年开始密集通过限制日本纺织品的法案,最终以日本“自愿限制出口”的妥协而告终。
2.钢铁战(1968年-1978年):日本钢铁行业在此期间成为对美出口主力,并遭到美国钢铁行业工会的强烈阻击,1977年美国发起反倾销起诉,最终以日本”自愿限制出口“的妥协而告终,日本钢铁业在10年内被迫3次自主限制对美出口。
3.彩电战(1970年-1980年):日本家电行业在此期间接棒钢铁行业,巅峰时对美出口占彩电出口的90%,囊括三成美国市场份额。1977年美日签订贸易协议,日本”自愿限制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