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项目多种多样,实际应用时选择哪种,由企业自身决定,随意性较大,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选择任意,没有统一模式,从而没有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
(六)披露审计现状分析
对30 家财务报告的调查发现,审计报告中没有关于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方面的表述,在报告的其他地方,也没有有关部门或机构对上市公司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行鉴证,这使得环境信息的实用性进一步削弱。由于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对环境成本信息方面的鉴证,即便企业有所披露,信息的可信性也缺乏审计监督的合理保证。
三、上市公司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范围不明确
从上述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哪类企业需要纳入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的范围,准则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界定,以致企业仅根据自身发生相关环境成本的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披露。因此,披露企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按照行业类型分情况进行规范,造成没有发生相关环境成本的企业生搬硬套披露内容,而需要重点披露的重污染行业企业,有机会逃避披露关键内容,从而极大影响了披露的相关性和重要性。
(二)信息披露不集中
披露位置分散于年报多个板块,包括企业责任说明、报表附注以及重要事项、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治理等,给信息查找以及筛选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从而不利于信息使用者方便、快捷、高效地提取有关信息以辅助决策。
(三)计量模式不规范
计量模式虽然主要有两种——货币性计量以及非货币性计量。但对于具体哪类项目需要采用货币性计量,哪类项目采用非货币性计量,没有规范性的规定,因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最方便的模式,从而带来计算口径不一致,降低了信息的可比性。
(四)披露项目不统一
由于不同企业发生的有关环境成本具体内容不同,各类环境成本的发生也并非涉及所有的企业,造成披露项目名称分类及归属繁多,缺乏统一的参照和规范,从而给信息使用者利用其进行归纳与整理、分析与决策,造成了很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