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监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在构建疫苗安全产业链监管体系的过程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关键环节。第一,为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可构建疫苗安全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疫苗很难流出合法渠道外,更难流入合法渠道内,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良影响。第二,政府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公开疫苗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对企业监管的情况,通报违法行为,以维护政府公信力,让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对其监督。第三,政府要加大疫苗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去正规接种部门接种疫苗。
(三)加强企业、行业组织在疫苗安全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1.加强企业自我监管能力,完善企业诚信机制
疫苗批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将合法药品非法售卖给个人,而消费者的专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又难以鉴别疫苗,因而,企业要加强自治,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加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做好疫苗储藏、流通工作,切实保障疫苗的安全有效。
2.加强对疫苗来源、流向的追踪
疫苗批发企业要合法记录疫苗来源及流向,对上线、下线实行监控,完善信息数据库。发生安全事件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销毁未接种疫苗;对接种失效疫苗人群在身体检查后,再次接种或及时治疗。
3.制定针对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督促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1)完善疫苗相关协会的合法性。目前,我国疫苗相关协会是处于官方、半官方地位,还未实现独立自治。行业协会要成立独立的机构组织,通过业务开发,提供专业咨询等服务,多渠道筹集经费,通过吸纳多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优势,履行社会责任。
(2)疫苗相关协会应积极参与疫苗安全监督。第一,向疫苗生产、批发企业、接种部门传递政府法律法规等政策信息,并提供专业化建议,负责疫苗市场调研、企业员工培训,督促疫苗市场有效运行。第二,对疫苗生产、流通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向食药监局反映,寻求有效的治理措施。第三,利用专业和信息优势,向公众普及疫苗安全信息,提供疫苗信息数据库,让公众了解疫苗安全的真实信息。
(四)发挥接种者和新闻媒体的支撑作用
1.提高接种者的安全参与意识
(1)接种者的主动参与,既包括举报疫苗的非法流通行为,也包括为参与疫苗安全反馈、处置等方面提供意见,充分表达自身的需求。这些行为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体现,而且还能监督疫苗安全,增加社会责任感。在当前信息较易获取的背景下,接种者可通过政府、企业的网站、微信、微博等,多渠道了解各利益主体行为和疫苗安全知识,维护切身利益。
(2)政府及相关权益部门在疫苗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疫苗流通等环节,应充分考虑接种者的意见。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表达自身诉求观点,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实问题。特别是山东非法疫苗案这样的安全事件发生后,执法机关应站在公众的角度,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做出有效判断,能够防止政府公信力下降,提升疫苗安全公信力,保障疫苗安全。同时,还要完善疫苗安全投诉部门管理,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2.提升媒体监督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