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得到劳动关系平衡机制的有效保障、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工人维权意识增长是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要解决和防范劳资群体性事件,核心问题在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形成平衡的劳动关系。而平衡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充分履行维权职责,使工会在促进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劳资关系 群体性事件 原因 工会职责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10)05-0154-05
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从上至下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劳动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但因工资、工时、劳动条件以及国企改制等问题所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和劳资群体性事件数量却连年持续攀升。特别是近两年来,大规模劳资群体冲突事件频频发生。对此,有学者作出判断,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劳资冲突高发期和多发期。我们认为,要成功缓解和解决劳资矛盾与冲突并有效防范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首先要弄清楚三大问题:第一,如何判断目前我国劳资群体性事件的特征?第二,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有哪些?第三,作为劳资关系的核心主体,工会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与措施来缓解和解决当前的劳资矛盾与冲突?本文将对此作些初步探讨。
一、当前我国劳资群体性事件的现状
目前,我国劳资群体性事件呈急剧增长的态势,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劳资群体性事件的集中爆发,凸显出我国劳动关系正处于一种相对失衡的状态当中。当劳资冲突和矛盾不断加深,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决的时候,劳动者则以自残、残害他人、群体性事件等极端方式表达出来。综合近两年的案例来看,我国劳资群体性事件表现出如下几个特征:
(一)劳资群体性事件呈集中爆发的趋势
劳资群体性事件集中爆发的趋势表现在:第一。劳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第二,劳资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大幅增加。第三,劳资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呈上升、扩大趋势。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未有权威部门公布劳资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与参与人数的统计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从已公布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劳资群体性事件的个案进行分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44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01.69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38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9.96万人。另外,近两年来,大规模劳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如2008年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2009年7月吉林“通钢事件”和8月河南“林钢事件”;2009年以来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事件;2010年5月开始的广东南海本田“停工”事件,等等。在这些个案中,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大幅上升,少则几十人,多则几千人,事件的规模呈现扩大趋势。
(二)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表现为突发性